同性戀者是有罪的?在美國,我為此問題還跟牧師辯了很久。這是不對的,這是錯誤的。同性戀者也是人,也是有感情的,只是上帝對他開了一個玩笑,把他的性別弄錯了。同性戀者有罪嗎?一個殺人強暴的人,就比較沒罪嗎?同性戀者所要背負的社會壓力很大。

 

 

 

他,阿中,是一位國中的數學老師,長得斯斯文文,白白淨淨,帶付眼鏡,基本上是屬於書生型的那一類,教學認真,疼愛學生,但是卻有一個祕密藏在他的內心深處不為人所知。他不能說,因為他是為人師表,學生們都非常喜愛他,家長們對他讚賞有加。這麼一個盡責認真的老師,如果是同性戀者,勢必會引起很大的風波,尤其是在教育界裡。

 

 

 

在美國,走在紐約市,有時你就可以一眼看出,迎面走來的一對男人,他們就是同性戀者。在美國的同性戀者是幸福的,因為他們是被祝福的。但是,在台灣,他們是角落的一群。其實,同性戀者跟我們一樣,都是有血有淚、有喜怒哀樂、有七情六慾的人。我們身為所謂「正常的男人和女人」,其實也沒有高尚到那裡去。人類所犯的最大的錯誤,就是自認為「萬物之靈」。而有時又常常把一些所謂的「江湖道德禮俗」掛在嘴上,自認為自己才是真正的正常,自認為自己才是對的。我們不是也常看到一些人,滿嘴的仁義道德,事實上卻不是那麼一回事。

 

 

 

他過著與一般人沒有兩樣的生活,就像平凡人一樣。他,沒有勇氣告訴父母,沒有勇氣告訴朋友,沒有勇氣告訴他的親人,因為他是為人師表。他無法想像,當他坦白誠真的說出來時,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?現在的他,仍然是單身一人過著與大家一樣的生活,有人說他眼光過高,有人說他很會挑,只是在他內心深處永遠藏著一個不為人知的祕密。永遠,永遠地 …..…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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